自2018年来,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已是全社会关注的问题。各省各地全面落实《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》《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(2021-2025年)》等政策,推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取得新进展。其中,教室作为学生学习的重要场所,照明环境的质量不容忽视。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《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》(GB/T36876-2018),在这项新标准中对中小学校的教室照明灯具具体参数、教室整体照度和设计安装卫生要求都进行了详细规定:
1、宜采用悬挂式格栅灯具,灯具效率不应低于60%。
2、灯具统一光值(UGR)不宜大于19。
3、灯具宜采用色温3300K~5500K,显色指数不低于80。
4、教室桌面维持平均照度不低于300lx,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.7;黑板面维持平均照度不低于500lx,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.8。
5、灯具采用吊杆安装方式,并按教室纵向(灯具长轴垂直于黑板)均匀布设,教室照明功率密度不应高于11W/㎡,有条件的地区宜低于9W/㎡。灯具距课桌垂直距离(g)不低于1700mm。
6、照明设计计算照度时,其维护系数应取0.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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